今天在自己的架上看到這本書,感覺十分懷念。
懷念當初那個靈感泉湧又止不住動筆衝動的自己;當時任何一件小事,都可以成為我書寫的主題、慾望和動力。也思念當時對於閱讀有著無止境好奇心、保持平靜卻投入的態度、熱愛閱讀的自己。更懸念於那時的原動力--熱忱,我不停地讓自己開心的範圍內,保持著每天都閱讀各種書籍的生活方式。
當時,非常地快樂。
縱然寫著沒有多少人會回應的網誌,我也覺得自己言之有物;即使被好朋友抱怨網誌太長太難閱讀、內容太隱晦艱澀難懂,我也認為自己不與他人相比。我要的,其實從來就不是媚俗;我只想要被我所在乎的人肯定,當然,若能成為某方面的翹楚,那是再好不過。
但其實,我很容易受到了肯定後就放棄某方面的發展,更容易在不確定得不到肯定時,先放棄;用英文講,更直接:
I'm a quitter.
當國中的老師認定我擁有英文和國文方面的能力後,我對於提升數學成績的興趣銳減,因為我怕難,我怕數學難得讓我產生「敗北感」。我的自尊必須靠師長、長輩跟同儕的認同,才敢肯定自己,我不敢過於有自信,讓自己難堪;而數學,只會讓我在這種夾縫中過得很痛苦,所以我選擇放棄。
顯而易見地,我更怕輸。此輸,並非分數上的輸,而是受人重視程度的輸。高中時,在語文實驗班裡大家都必須有一定的程度跟能力,所以我很努力凸顯自己的特色,好讓老師記得我,但只要老師讓我心生不滿、或讓我覺得被忽視,我對於學科的興致自然就減低許多。這也是我高二國文爛得很通透的原因,考卷都靠本能在寫,連最基本的解釋跟課文都不願意背誦。
大學時,因為很幸運地進了自己真的很喜歡的余光中所在的學校,才能安然無恙、高調又低調地順利畢業。當時只想著能曾經擁有余伯伯,我也不管那形式虛名了,好好讀書讓余伯伯記得我才是當務之急。只可惜,我從未耀眼過受人矚目。那時候的課題是面對爭強好勝的自己,平復自己羨慕又嫉妒的情緒,好好向那些努力、活潑的學生看齊,而不是將自己關在象牙塔裡,顧影自憐。
但那些正面的思想情緒,都在進了社會後消磨殆盡。
眼界開了,明白天高地厚,人外有人;壓力來了,明白人生並不是永遠都能如願順遂,在在都磨去了我對於未來的期待與面對未知的信心。我不再提筆試圖當作家,當年一本本的稿紙、活頁筆記與札記本皆束之高閣,除了偶爾翻閱懷舊,沒有接續的動力。我自己也知道這點,也深層地感受到這種熱忱與靈感消退的空虛,所以在阿牛的推薦下看了《非寫不可,不寫會死》,卻沒有動力徹底實踐;那種詞藻文句的枯竭,其實令人焦慮,更讓我對自己失望。我最想要的,我居然拼命地逃避。
自始至終,我的盲點就在於:沒有追求卓越的野心、沒有把握機會的自信。
最近在指導學生寫讀書報告的過程中,才驚覺自己好久好久沒有因為一本書而感動到想闡述個人意見了;以往500字的心得可以寫成一張半A4的我,現在會是怎麼樣?從《目送》到《沒有神的所在》、從《非寫不可,不寫會死》到《窗外》,我沉澱了那麼久,開始又想打理我那糾結的心緒。
也許文字能力仍然是和以前一樣貧瘠乾枯,永遠都只寫著我能理解的事物;以一種意識流的方式,描述我眼中的世界。但至少,我開始面對我的心結。
無非是希望,我能夠以一種我希望的角色特質,被牢牢記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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